关于成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2-13                               作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今年12月成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设七名委员。

一、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条件

1.学术品德高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8年以上,具有较高科研水平。

4.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优先。

二、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式

1.我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院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是学院分学术委员会的当然人选。目前有:李大健(学校委员),高其荣(学校委员、院长),刘小华(分管科研副院长)3人。

2.余下4人通过个人申请与民主推选相结合方式产生。符合条件的教师12月20日前提出个人申请,即到刘小华副院长处报名登记。12月2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12月22日对全院公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