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今年12月成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设七名委员。
一、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条件
1.学术品德高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8年以上,具有较高科研水平。
4.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优先。
二、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式
1.我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院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是学院分学术委员会的当然人选。目前有:李大健(学校委员),高其荣(学校委员、院长),刘小华(分管科研副院长)3人。
2.余下4人通过个人申请与民主推选相结合方式产生。符合条件的教师12月20日前提出个人申请,即到刘小华副院长处报名登记。12月2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12月22日对全院公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