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今年12月成立学院分教学委员会。学院分教学委员会设7名委员。
一、学院分教学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有5年及其以上高校思政课教龄;
3.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近5年教学测评结果均在优良等级,无教学事故;
4.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
5.主持过省级以上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项目者优先。
二、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式
1.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是学院分教学委员会的当然人选。
2.余下5人通过个人申请与民主推选相结合方式产生。符合条件的教师12月20日前提出个人申请,即到杜艳艳副院长处报名登记。12月2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12月22日对全院公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