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建构

发布日期:2020-03-09                               作者: 李明 陈其胜 张军                          浏览次数:

本文载《湖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四位一体”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建构

李明 陈其胜 张军

摘要:文化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性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源头活水。新时代,我国各地应以维护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其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着力于筑物质文化之基、铸精神文化之魂、强制度文化之根、固行为文化之本,建构“四位一体”的乡村文化振兴路径。

关键词:“四位一体” 乡村文化振兴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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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而乡村要振兴,文化须先行。文化惠民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1]乡村文化是乡村居民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它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和发展之基。基于此,我国各地应出台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方案,对如何推进本地乡村文化振兴进行战略部署。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乡村文化建设,致力于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等方面探索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的文化生态系统,从而走出一条“筑基”—“铸魂”—“强根”—“固本”四位一体的乡村文化振兴之路。

一、“四维倾力”——筑物质文化之基

“文化的发展与演进离不开具体的物质载体”[2]。物质文化是人类文化存在的空间物质形态及其他文化形式的物化载体,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乡村物质文化是乡村文化中的有形部分,是指乡村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化的文化形式,是乡村文化的“外壳”,奠定着乡村文化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它也是乡村文化“内核”的体现,是村民生活的价值目标、审美意向,是充满文化意韵的人文环境。因此,乡村物质文化既是乡村文化生活的表征,又是乡村文化生活的载体;既是乡村文化生活的内容,又是乡村文化生活的基础。目前,我国急需补齐乡村文化短板,进一步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资源应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3]。为此,各地应“四维倾力”,从物质文化“筑基”开始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

(一)顶层科学设计,社会参与协同,倾力健全文化设施架构

乡村文化设施涉及很多方面,最基本的应包含“一场”“两堂”“三室”“四墙”,即综合文化广场,道德讲堂、文化礼堂,党建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主题教育墙、村史村情墙、乡风民俗墙、崇德尚贤墙等设施。但一些地方由于顶层设计欠佳,社会参与度不高,导致部分乡村存在文化设施严重不足、架构陈旧落后、场地闲置或挪为他用的问题。鉴于此,各地应倾力打好“顶层”牌和“协同”牌,以不断健全文化设施架构。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文化建设既具有政治属性与思想属性,又具有商品属性与公益属性。文化建设的这种系统性,要求作为文化建设之基的物质文化振兴具有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应围绕其基本目标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在文化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应秉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联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出台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提质提效行动计划,描绘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美好愿景施工图。通过层层制订目标责任分解表,明确建设标准、时间节点,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规定所属各地切实遵循“行动计划”,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惠民措施、强化考核评价。从而提高落实“顶层设计”的精准性、科学性。

地方政府虽然是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引导者和主力军,但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的现状和特点,决定其应建立各种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合作发展机制,撬动市场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如创建农企合作新机制、创设公司化的乡村文化设施发展机构、成立乡村文化设施产业公司、建立乡村文化创业投资基金等,鼓励个人或社会组织进行文化设施建设投资。努力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协同的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格局。

总之,各地应以科学的顶层设计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协同的积极性,有效推动本地乡村物质文化建设的落地落实。应在“顶层设计”引领下,融乡村振兴战略于乡村现代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之中,在力抓“一场”“两堂”“三室”“四墙”这些最基本的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应着眼于打造“文化屋场大托底,公共文化全覆盖”的乡村物质文化建设模式,使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日臻完善。要投入资金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提质升级,新建和改扩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扩大人均公共物质文化设施面积。各乡村可建立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体休闲广场、文化休闲农庄为一体的“乡村十里文化圈”,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为主体的农民“家门口文化圈”;可建立文化礼堂、公益堂、农耕文化园、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点;可建立青山环绕、小桥流水、宛如一条巨龙蜿蜒于乡村小道与田园山水之中的文化长廊。各地的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应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并形成品牌服务项目。这样,村民们业余学习、健身休闲就有了好去处。

(二)整治“空心”问题,引导集中建房,倾力美化乡村住宅环境

乡村住宅环境不仅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场所,也是他们的心灵家园。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乡村人口日渐外流,大量的房屋长期闲置、废弃,农村“空心”问题越来越严重,既浪费土地资源,又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影响人的心理感觉。正如美国学者斯蒂芬R凯勒特所说:“城市的蔓延、开放空间的减少、环境的恶化、心理不确定性的增强,使人们成为我们自己土地上的陌生人……。”[4]为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各地应将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与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工作同步进行,花大气力规范村民建房,整顿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应按照“拆、建、管”并重的思路,实现“三大”目标:推动生态大修复、建房大集中、面貌大提升。要拆除大量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与残垣断壁,对宅基地进行复垦和复绿。应按照“六统一”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建设、统一景观样式、统一外墙装饰、统一施工管理,因村制宜,精准落实集中安置建房工程,实现住房条件大改善、生活环境大提质,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整治“空心”问题,引导集中建房,美化人居环境,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生活质量便会大为提高。

(三)治理江河湖泊,改善村容村貌,倾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5]在乡村物质文化建设过程中,各地应切实贯彻习近平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生态观与经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水是乡村文明最宝贵的资源、最独特的品牌和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民生福利。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各地应将江、河、湖、海等水系的环境整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改变过去多头管理的弊端,使责任更加明确,形成水环境治理合力。要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打造最美水岸线。让岸坡绿草青青、水面清冽荡漾的美轮美奂景象重新呈现在世人面前。在治理江河湖泊的同时,各地应致力于村容村貌的改善,引导广大村民以充足的信心绘制一张和谐美好的绿色生活蓝图。可采用“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的方式,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形成乡、村、户三级联动改善村容村貌的模式。可通过集体投资、吸引外资等渠道筹集资金,统一对村民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和门前围墙修建,鼓励村民积极植树造林,着力庭院美化,禁止私毁古树名木;将村道路“白改黑”,在道路两边修建花坛种植绿化植物,安装路灯,修建标志性门楼;要修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对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养殖退出出台一系列措施。从而改善乡村物质环境,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丰富生态内涵,打造生态乡村品牌。

(四)增强振兴动能,实现良性互动,倾力盘活文化产业项目

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转型以及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振兴乡村文化产业尤显重要。各地应立足自身得天独厚的乡村文化资源,一手抓新兴乡村文化业态的培育,一手抓乡村文化产业的升级。丰富的乡村文化资源能奠定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基础,而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又能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强大的助推力,实现文化振兴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确保其长效性,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保证公共财政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持续投入,鼓励与支持乡村文化创新,加大乡村文化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助力乡村文化产业实现新突破。可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开发红色旅游景点,打造成红色旅游目的地。通过发展红色旅游,又可帮助精准扶贫对象稳定脱贫。随着乡村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迅猛,占GDP的比重会日趋增加,其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潜力也会不断显现,进而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强大的动能,这也是乡村文化持续快速发展、繁荣的重要保障。

二、“三化齐驱”——铸精神文化之魂

乡村文化振兴,需要物质文化筑基,更需精神文化铸魂。精神文化的灵魂是核心价值观。它统领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精神面貌、心理状态、行为规范、审美情趣等,是乡村文化的核心。在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中,各地应注重铸精神文化之魂,沿着“育、管、建”多管齐下的运思轨迹,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引领乡村精神文化建设,切实做到“传播”的鲜活化、本土化、大众化。

(一)以“传播”的鲜活化引领精神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确保乡村文化发展方向的“灵魂工程”和凝聚乡村建设共识、打牢思想基础的“基础工程”。各地应坚持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两微”、户外广告设施等方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注重创新,活化“传播”方式,引导广大村民对“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个人价值准则”形成理性认知。

1.创设“特色墙”,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处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追求和实践要求要转化为人们的理性认知,需要有效的传播方式。广大乡村可把打造文化墙、特色墙绘作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以活化其传播方式。应围绕“乡村环境美、生态美、人文美有机统一”的目标,在村庄显眼位置开辟“文化宣传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文件、时事政策、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礼仪风尚、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内容,以及文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等先进典型和升学、入伍光荣榜上墙宣传,营造核心价值观举目可见、举足可观的宣传格局。传导爱国敬业、修身律己、明礼诚信、与人为善的价值取向。

2.开展“微”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微”不至。各地应善于在“微”字上做文章,利用“微”载体、开展“微”宣传,注重思想引领与生产生活高度契合,规模“微”、形式“微”,但“微”处见功夫,其作用不“微”。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从“遥远”变得“亲近”,从“空洞”变得“实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通俗化、普及化。为提高效率,各地还应加强微宣讲的针对性。一是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实施行之有效的微宣传。如可组织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专家)宣讲团深入村组、社区、乡镇企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小故事、小场合、小范围”宣讲;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其他规范之中。二是针对互联网、智能手机走进农村的新变化,打造“微”宣传平台,通过建立公众号、微信群,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宣传。如可将村党员、村骨干和寓外乡友组建成微信群,群中邀请知名乡友现身说法,在线上用接地气的鲜活话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民在线下进行讨论实践。这样,“微”宣传便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送达千家万户、落实到田间地头。

3.设立“大讲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在广大农村,“道德讲堂”应遍地开花,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大课堂。“道德讲堂”要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为重点,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各地可以“礼仪”“诚信”“和睦”“友善”为核心,聘请乡村退休教师和文化人士为村民作家风、道德方面的辅导报告,约请乡村的道德模范作先进事迹报告,邀请知名乡友谈自己的人生理想、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从而形成“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二)以“传播”的本土化引领精神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共同价值目标、价值追求和价值准则,需要人们内心认同,才能转化为其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各地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融入本土文化,打造本土化传播品牌,增进村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认同和情感认同,激活弘扬共同理想、凝聚精神力量、树立文明风尚的内生动力。

其一,融入地域文化。地域文化是当地人们理解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和基础。地域文化既能体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秀民族品格、救亡图存的爱国精神,也能体现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坚定信念、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和衷共济的团结精神和勇于牺牲的奉献精神,还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我国各地应把传承这“四种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深入推进“四种精神”进农村,激发起广大村民爱党爱国爱乡爱家的家国情怀、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勇于负责的担当精神、蓬勃向上的朝气和求索创新的勇气,培养其开拓进取的创新品质和淡泊名利的人生新境界,促使村民真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其二,融入家训文化。优秀家训文化是一个家族或家庭世代相传的精神符号,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头活水。各地应把传承优秀家规家训作为乡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点,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主题活动,助力村民深化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涵的理解。在“融入”过程中,应着意融合儒家传统思想中的“孝、和、勤、廉”等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以推动形成“孝当先、和为贵、勤耕读、崇廉洁”的淳朴民风,架起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信赖的桥梁。如全国文明村镇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镇八一村,是明代户部尚书杨一鹏故里,400年前杨一鹏在此立石碑,上书做人、为官、治学的“十条家训”,以此教育子女和后人。该村把继承家庭优良传统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以“杨氏十训”为蓝本,“量身定制”3000多条家规家训,全部统一装成牌匾,送到各家各户,以此鞭策和激励群众学家规、遵家训、做文明村民,这一典型事例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又如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燎原村是左宗棠故里,家家制作并悬挂三件“传家宝”:村规民约、左宗棠家规家训和本家家训,以此促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鉴于此,各地应通过家训文化这一通俗化的表达和传播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由官方走向民间、从高雅走向通俗、由书斋走向农民大众家里的深度融入。

其三,融入红色文化。红色文化孕育于中华民族的危难之际,成长于战斗岁月,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中国人民的爱国情怀。各地在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中应注重将红色文化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紧密结合,着力打通“融入”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充分利用重要红色文化资源,推出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陈列展览,开发具有鲜明教育作用的红色旅游景点、红色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景区,组织开展革命文物专题展览、农村党员干部“讲故事、谈感受”红色文化宣讲活动、农民群众红色经典读书活动,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总之,要以红色资源为依托做活“融入”文章,把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深化村民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空间,增强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度和认同度。

(三)以“传播”的大众化引领精神文化建设

村民的自觉行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在理性认知、情感认同的基础之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村民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领作用。各地应坚持理论与实践、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构“关键引领”“典型示范”“重点带动”的大众化传播路径,大力推动广大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一,干部带头: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6]。在这之后他又多次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先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基于此,我国各地农村可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实施“红色头雁”领航工程。要求农村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示范者,在征地拆迁、移风易俗、环境整治、处理邻里矛盾等方面,带头执行、带头礼让、带头落实,党员带党员、党员带群众,使农村党员干部成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直接的“形象代言人”,用以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形成群策群力的发展合力。要建立乡村干部先行制度,要求乡村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传播者、主要推动者、坚定实践者,乡村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级党组织中心组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学习的核心内容,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专题学习,开展“村委书记讲核心价值观”活动,以此带动村民掀起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第二,实施“党小组入组”“党员联户教育”新机制,打造“党建+便民服务”“党建+美丽山村”“党建+移风易俗”“党建+休闲旅游”等“党建+”工作品牌,从而以党建引领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民生活。第三,建立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把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镇和行政村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采取问卷、调研、观察、走访、约谈的方式深入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状进行监督考察。

其二,典型示范: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群众”。先进典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身,是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旗帜。各地应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在农村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定能促使越来越多的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良好道德情操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此外,各地乡村应积极开展文明村组、文明家庭、星级农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由点到面、层层推进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创建格局,让所有个人、家庭、乡村(社区)学有榜样、行有标杆,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为使典型效应发展成为“群体效应”“社会效应”,各地可以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开办专题专栏、事迹展板、模范访谈、群众互动、论坛讨论等方式,大篇幅、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让村民们在生活中接受道德熏陶、感悟道德力量;可以举办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让道德模范现场讲述自己的真实故事,与村民面对面互动交流,以其现身说法引发村民强烈的思想共鸣和广泛的道德认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村民的价值准则。

其三,重点带动:以“文明实践中心”引领“全面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注重通过特定的实践环节,促成村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身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建设全国县一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全国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地应立足乡村实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打造县、乡、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常态长效推进志愿服务,着力提升广大村民文明素养,促使乡村不断涌现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等典型人物,使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活动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三方厚植”——强制度文化之根

繁荣制度文化是振兴乡村文化的固本之策,是优化乡村治理的基本条件。在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各地应以制度“活水”激发治理“活力”,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切入点,借助普法教育、基层民主、村民自治、建章立制等路径强化制度建设,营建乡村文化振兴的制度文化体系。

(一)厚植“法治”理念,弘扬法律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6]。只有培育好社会主义乡村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法治乡村环境,才能保障乡村文化振兴战略得以顺利实施。我国各地乡村应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多层次、广覆盖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掀起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热潮,形成学习宪法法律、尊崇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送宪法法律下乡”活动。各地应组织高校、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普法志愿者以“宪法法律进万家”为目标,深入乡村开展“尊崇宪法法律、学习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运用宪法法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志愿者可通过“法律赶大集”“法律援助进乡村”等载体,热心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耐心细致地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宪法知识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赠送法律书籍、表演法治文艺节目等形式多样、亮点纷呈的宣传手段,将法治文化大餐送到村民的家门口。二是开展“请律师讲宪法法律”活动。各地乡村可编制“普法菜单”,根据群众需要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看单“点题”,邀请律师到村里讲解村民关注的“点题”。如可邀请当地知名律师为全体村民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和农村常见法律纠纷”的讲座。主要就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农村常见法律事务纠纷等方面讲授法律知识、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让一些村民从法盲变成“法律明白人”。

(二)厚植“阳光”理念,完善民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6]。而要使民主政治在乡村基层生根发芽,就应该增强法治理念,完善乡村基层民主制度。从现实层面来看,农村基层政治制度的文明形式、文明内容及文明发展模式等方面不仅受到农村经济制度发展结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而且还受到农村组织机构、协商平台、治理机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与渗透。各地应通过优化组织设置、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创新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厚植“阳光”理念,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巩固乡村制度文化基础。

一是构建“三型党组织”,强化党内民主建设。即构建集约型党组织、联建型党组织、产业型党组织,推动农村党的组织和工作向聚居点、空心村、产业链等新领域延伸覆盖,形成“支部紧跟产业建,党员紧跟新村转,紧跟产村抓党建”的“三紧跟”组织建设模式。二是实施阳光治理,强化以村民为中心的理念。应注重突出村民的主角地位,把知情权亮给村民、决策权还给村民、监督权赋予村民,积极探索建立村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民主协商平台,通过能人号召、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举措,广泛提高村民民主治理的参与度,进一步拓展村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渠道。构建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其他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格局。通过民主协商和监督,村部权力得以在“阳光”下运行,村民参与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便能得到空前的提高,进而会形成群众广泛参与自治实践、自我管理多元高效、全程服务便民利民、社会治理井然有序、基层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此外,依托民间社团来加强乡村治理也是一条有效的民主治理途径。社团的创立、引导和运行均能体现出乡村治理中的制度文化。各地可依法组建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文明劝导队、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环境保护协会、退役军人之家、助学社、诗联学会、业余文艺宣传队等民间社团。各民间社团都应成立社团领导小组,制定社团章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使社团工作的开展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厚植“三自”理念,强化自治制度

制度和章程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和约束性等特性,按制度办事能够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政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7]按制度和章程办事也是一种制度文化的体现,乡村文化振兴中的制度文化建设离不开制度和章程的建设。为科学高效地实施村级治理,各地应注重抓住“三个着力点”,厚植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三自”理念,重塑村规民约,助力乡村自治,进一步唤醒群众的主体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强化自治制度。

1.以“党委把方向,村民立规矩”为着力点。应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制定村规民约工作的领导,形成乡镇党委把关定向,村支两委组织村民集体制定村规民约的格局。这既能保证村规民约的政治方向正确,合法合规,也能保证村民的广泛参与和民主协商。如:各行政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时,乡镇党委应至少委派一名党委成员到场指导和把关。乡镇党委成员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村干部对村规民约的条款逐条进行解释,村民可以现场提出意见进行商讨修改,以体现村规民约制定的方向性和民主性,将村务管理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切实促进村级管理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以“破除旧习俗,传递正能量”为着力点。各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内容应注重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着力于除陋习、树新风,传递正能量。如可重点围绕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生态保护、整治陋习等方面制定村规民约,尤其应注重制定有效遏制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权益等不良风气和行为方面的村规民约。从制度建设着手破旧立新的得力举措,将有力促进乡村制度文化的现代化转换。

3.“宣传路径广,落实监督严”为着力点。村民是村规民约的执行主体,只有村民了解和接受村规民约的条约规范后,才能使其执行由被动变为自觉。各行政村除了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外,还应在村规民约制定以后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村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如可将村规民约印刷成单行本,分发到每家每户,并通过村民大会、村委宣传栏、村广播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让村民了解提倡什么,禁止什么,哪些可做,哪些不能做。通过拓宽村规民约的宣传路径,能更好地彰显正能量,提高村民对村规民约的知晓率与认可度;更好地规范村民们的行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与此同时,村规民约应通过狠抓有效落实、切实增强其实效性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效落实一方面依靠村民自觉,另一方面依靠严格监督。各行政村应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规民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内容,通过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与奖惩机制、模范创建、批评教育等方式,促进村民遵守落实村规民约。也可通过村民自发组织的各种村民协会,将村规民约各个方面的内容与性质相近的协会相对接,由各协会负责督促执行,从而形成村民自行管理、自行监督和自觉执行的格局。

四、“四自联动”——固行为文化之本

行为文化是人们在正确的价值观影响下所形成的思维方式、精神状态、行为操守和文化品位,是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特定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积淀形成的行为规范,是通过人的行为体现出来的有形文化。行为文化建设是乡村文化建设的最终落脚点。要创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图景,就必须振兴乡村行为文化。各地应在乡村行为文化建设中,构建促进村民行为的“四自联动”模式。

(一)营造家风建设声势,促进村民行为自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指出:“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8]他强调:“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9]家风是一个家庭代代相传沿袭下来的体现家庭成员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和整体气质的家庭文化风格,家风决定人生轨迹及行为习惯。同时,家风又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塑造崇德向善的民风,就必须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唤醒广大家庭成员的行为自律,以好家风塑造好民风。各地可通过“评”“亮”“传”三字诀掀起建设乡村好家风的热潮。

一是“评家风”。科学有序地评选表彰乡村好家风家庭,是推进村民家风建设、促进村民行为自律的重要抓手。在评选过程中,既要体现忠、孝、礼、义、仁、智、信、廉等传统内涵,也要体现现代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既要有村级、乡镇级层面的榜样,也要有县市级、地市级层面的示范,而且要突出爱岗敬业、孝老爱亲、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等方面的不同主题。评选结束后,村、乡(镇)、县(市)、市各级组织应召开乡村好家风家庭表彰会,对其进行奖励,营造竞相争做好家风家庭的行为文化氛围。二是“亮家风”。乡村好家风家庭是十里八乡的榜样,为发挥其辐射力、穿透力,各地既要把好家风家庭“亮”到每个家庭成员的心目中、血脉里,又要通过各种媒体面向全社会讲好乡村好家风家庭的好故事,弘扬好家风、好行为正能量。三是“传家风”。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灵魂和“传家宝”,为使好家风代代相传,各地乡村主要应通过家庭、宗族、学校、社会四个维度掀起传承好家风的热潮。应紧扣传承良好家风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以家规家训为诫,以古文古训为参考,以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良好家风为榜样,大力推进家风建设,使得好家风越来越浓、越来越优、越来越广,村民的行为自律意识也越来越强。进而形成家庭积极响应、宗族协调配合、学校广泛宣传、社会倾力推动、党员带头示范,群众积极参与的家风建设良好局面。

(二)树立移风易俗新风,促进村民行为自治

乡村的陈规陋习、落后文化严重阻碍了乡村的发展。只有破除陈规陋习,取缔落后文化,移风易俗,才能弘扬社会正气,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 [6]。各地应深入贯彻这一精神,着力从两个方面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督促村民进行行为自治。

1.刹住人情歪风,倡导客事从简。在我国乡村,“婚嫁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应蔚成风气。办红白喜事应倡导“四不两禁止”“三反对三提倡”,即:不搭多个气拱门、不搭台唱戏、不燃放鞭炮、不用一次性桌席用品,禁止滥捕滥杀,禁止黄赌毒。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收聘礼;反对肆意邀请、大讲排场,提倡限制迎亲车辆数量、宴席桌数、制定宴席标准和使用环保餐具、电子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闹公公等落后婚礼旧俗,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公益婚礼等简易化婚礼形式。各行政村可编写读来朗朗上口的文明办酒“三字经”,村民在简洁明了的“三字经”的规训下,心中便会潜移默化地种下行为自治的种子。

2.实施殡葬改革,根除丧葬陋习。为彻底整治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治丧,减轻民众负担,各地应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各行政村应组建红白喜事理事会,致力于完善村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践行文明殡葬新规,提倡丧事简办,抵制大操大办,导引村民加强行为自治。应重点从简化仪式、缩短时间方面进行殡葬改革,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治丧方式,不搞打卦占卜、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反对“滥建滥葬滥修”,杜绝修建“活死人墓”“豪华墓地”的现象。

(三)推动民间文化传承,促进村民行为自强

乡村文娱活动是村民自我教育、培养集体意识的一种极其有效的方式。我国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经过历史的沉淀,已越来越多地渗透到村民的行为中,融入广大农民的精神世界,为其所认同。为传承好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留住文化根脉,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振兴乡村文化,各地应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有的放矢地传承民间传统技艺和民间传统民俗活动,丰富乡村文娱活动,形成雅俗共享性、健康性以及大众化的发展趋势,起到启迪村民、凝聚村民、激励村民,有效促进村民行为自强的作用。在传承民间传统技艺和民间传统民俗活动的过程中,各地应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1.传承原则定方向。应秉持百花齐放、原汁原味、弃粗取精、创新发展的原则,牵引村民处理好本体思维和现代思维的关系,将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与当下审美情趣相结合,并加以创新,确保传统技艺和民俗的多元化、原样化和创新性。以便形成广泛的行为共识:传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仅是一种洋溢传统气息的审美形式,更是一种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模式,它应体现行为文化独特的艺术感染力、舆论传导力和情感渗透力。

2.传承主体唱主角。村民是传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为充分体现村民的主体性,各地应搅热“主体唱主角”的氛围。如我国乡村春联文化浓厚,一到春节,家家都有贴春联的习俗,各地每年都可组织农民书法家举行送春联活动,免费为群众赠送现场制作的春联。一方面促使传统“年”文化更深层次地走入寻常百姓家,平添一种喜庆、祥和的春节气氛;另一方面使千年的春联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又如我国乡村的龙狮文化各具特色,各地乡村应注重以龙狮文化激荡起奋进新时代的最强音,汇聚起强国富民的磅礴力量,。可组织起玩龙舞狮队,弘扬龙狮文化,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还可将其对接文化产业,增加群众的收入来源。

3.传承骨干促发展。我国乡村民间艺术丰富多彩、历史悠久,包括民间工艺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和戏曲等多种艺术形式,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气魄和精神。各地应充分发挥乡村民间传统艺人的骨干作用,鼓励、支持、引导当地著名民间艺人发起组织成立各种民间社团,倾力打造乡村民间艺术交流平台,为民间艺术爱好者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传承和弘扬乡村民间艺术。如陈范兴是湖南汨罗长乐抬阁故事会第18代传人,自幼跟随父亲学习踩高跷,先后师从梁作林、李宗勉、陈青大、单文钦等民间艺人,深谙“故事”艺术的内涵精髓、表现手法和制作技艺,是这一民间艺术的资深名人。长乐抬阁故事被誉为“游走在空中的艺术”。为了放飞这一民间艺术梦,湖南省岳阳市注重发挥陈范兴的骨干带头作用,陈范兴不负众望,用数十年如一日的执着付出,做好“传、帮、带”,在热闹背后默默坚守,在故事之下全力“抬阁”,影响了一批、带动了一片,使得汨罗长乐抬阁故事会在国内名气大增,曾多次受邀进京参加文化节表演。我国各地不乏像陈范兴这样的乡村民间艺术传承骨干,各级地方政府应出台政策,加大激励支持力度,以充分调动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乡村民间艺术在骨干的辐射带动下绽放独特的文化魅力,让广大村民在传承民间艺术的实践中切身体验其文化底蕴,增强文化自信,进而助推其行为自强。

此外,作为广场文化重要表现形式的广场艺术,在乡村文化振兴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各地基层党委政府应鼓励乡村参与广场文艺活动,组织广场舞队、军鼓舞、腰鼓队等,并通过组织一定形式的竞赛活动来丰富村民文娱生活,让广场成为民间文化艺术“活态”传承的基地,这对培育健康向上的乡风和促进村民行为自强定能起到积极作用。

(四)提供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村民行为自觉

为广大村民提供业余文化生活服务保障,是提高村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环节,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应全面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要求,建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做到“四个有保障”,切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一是活动场地有保障。应新建、恢复一批乡镇影剧院,新建一些农村文化小广场、图书室、篮球场、健身场、村民文化活动室、村民大舞台等文化活动场所。二是服务形式有保障。应创新文化传播产品及方式,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戏剧进村等文化服务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志愿服务活动,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积极创作繁荣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力度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真正把“文化扶贫”落到实处。三是载体建设有保障。应打造乡村歌舞、乡村竞技、乡村健身、草根艺术节、乡村艺术展览等文娱活动载体,成立诗词社、象棋协会、读书会、朗读会等社团组织载体,由专人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活动。四是日常管理有保障。为提升文化设施利用效能,实现服务项目品牌化,各地应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由制度表达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构成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问责机制,还应通过加强对乡村文化市场的监管,大力推进乡村民办文化机构的发展,以进一步繁荣乡村文化市场。

总之,各地应着力创建一个覆盖乡村、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营有效、惠及全体村民的科学化、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从而为乡村提供从“阳春白雪”至“下里巴人”、雅俗兼具的公共文化服务,让广大村民的业余生活变得颇具文艺范。这最具文化价值意义的是:村民在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中能陶冶情操,必将克服过去“麻将、扑克、歪胡子,消极混世无休止”的玩世之风,深刻认识到生活的意义、生命的意义,进而促使其行为实现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121.

[2]叶运峰,贾丽荣,马俊红.基于社会转型视角的区域乡村文化体系重构策略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48-50.

[3]欧阳雪梅.振兴乡村文化面临的挑战及实践路径[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5):30-36+107.

[4][美]斯提芬·R·凯勒特.生命的栖居——设计并理解人与自然的联系[M].朱强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164.

[5]单霁翔.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名城,2010,(04):4-11.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549.

[8]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12-16.

[9]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355-356.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评审委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湖南乡村文化振兴实施路径研究”(编号:XSP19YBC176);湖南岳阳乡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乡村振兴战略的文化内涵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实施路径研究”。

作者简介:李明,湖南理工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理工学院基地负责人,湖南岳阳,414006;

陈其胜,湖南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

理工学院基地特聘研究员,湖南岳阳,414006;

张军,湖南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理工

学院基地特聘研究员,湖南岳阳,4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