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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新进教师上岗培训管理办法

新教师指因教学工作需要引进的从事专业教学的专任教师,此前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高校教学经历不足一年的人员。

一、培养原则

加强对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组织保障,充分调动个人主观能动性。培养方式实行“统一培养、分散引导、自主学习”相结合,学校负责提供各类培训平台,创造良好学习条件,并进行评价监督。

二、培养目标

经过一年有针对性的系统培养,要使新教师达到:

(一)树立职业荣誉感。提升新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师德修养水平,增强新教师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为人师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融入新环境、适应新角色。使新教师尽快掌握高校教育教学基本状况,熟悉学校的校情和环境,尽早融入学校大集体。

(三)站稳讲台、提高技巧。使新教师尽快掌握教学和科研的方法和技巧,增强驾驭教材、指引学生及控制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合格教师走向讲台。

三、培训内容

入职教育培训由四个培训单元组成,即入职导引教育、高等教育理论培训、专业导师教学实践指导和教育技能技巧学习,培训安排在新入职的第1学年内完成。

(一)入职导引教育

1.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新教师的入职教育培训实行学校与各单位齐抓共管,以单位为主的原则。学校职能部门(暂以人事处、教务处为主,适当时候成立专门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新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活动。

(2)就教育政策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3)就教学基本要求、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等,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4)就国家教育发展形势、学校发展形势、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等,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5)就科研、教研与教学工作的关系,科研与教研方法等,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6)对新教师、指导教师以及各单位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核——会同各单位对新教师入职教育工作进行全程考核:学期初审查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给予指导;学期中检查教育计划的落实情况;学期末考核新教师教育效果。

2.师德和学术道德培养

引导新教师爱岗敬业,强化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培养端正的学术道德。

3.了解校情校史

通过专题报告、参观等内容安排,增进新教职工对校情校史的熟悉了解。

4.学习现行管理制度

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专题报告形式,引导新教师熟悉学校的人事管理、教学管理、育人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现行工作制度,旨在让新教师熟悉工作规则和办事程序,便于新教师清晰工作目标和进行自主管理。

(二)高等教育理论课程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教学技能》等五门课程的学习考核。由河北省教育厅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培训考核,每年安排1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该环节:

1.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

2.在原单位参加过上述课程的培训,并取得相关结业证书者。

(三)专业导师教学实践指导

为有效缩短新教师上岗的适应周期,各教研室须为新教师配备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新教师的教学能力的培养,指导期为2个学期。

1.所在教研室职责

(1)指派指导教师,优先选择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1学期内,每名导师原则上每次指导2名青年教师。

(2)实施新教师助教制度,新教师在来校工作的第1学期不承担课程的主讲任务,主要承担课程的辅导、作业批改等助教工作。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新教师第1学期担任助教期间,学校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所在单位补贴。

(3)指导期满,为新教师安排1次公开课,在结合专业指导导师给出的考评意见基础上,由本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新教师的教学能力作出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2.专业导师职责  

(1)根据新教师的实际情况,导师应与新教师共同制定1年培养计划(含培养目标、阶段任务、主要措施等),具体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安排,负责对新教师教学、科研、育人方面的全面指导工作。填写《新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见附件)。

(2)指导新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教学大纲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3)导师在指导期内需听8次以上指导对象的课。

(4)在指导期间,导师应不定期向单位通报培养情况。

(5)指导期满,给出指导评价意见。

3.新教师职责

(1)与导师及所在单位签订《新教师导师制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一式4份,导师、指导对象、单位各执1份,教务处审核存档1份。

(2)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并积极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接受指导的新教师,完成每月至少4学时的随班听课任务;完成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助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

(3)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备课和撰写教案工作,每两周至少将一次课(2学时)的教案送请导师审阅、批改。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观摩优秀教师授课,遵守新教师听课制度规定,系统学习教学内容组织、教学语言表达、课堂组织管理、师生沟通互动等技能。

(5)及时与导师沟通,认真完成指导计划的内容和各个环节,定期对前一阶段的教学与学习进行总结和反思。

(6)结合所学专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明确自身研究方向,主动纳入相关学科团队,积极申报科研项目。

(7)指导期满,青年教师需递交不少于16学时课程教案和不少于20次的听课记录,并向单位上交总结材料,接受单位考核。

(四)教育技能技巧培训

培训目的:使新教师学习掌握教学基本技能,学会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有效整合教学资源。具体培训内容安排如下:

1.教学基本技能培训

(1)学习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知识内容,培训采用讲授、讨论、观摩、练习等形式进行。

(2)教师礼仪规范学习,以讲解和示范、练习为主。

2.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培训

(1)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包括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素材的加工与处理、教育技术的应用,采用讲授和上机操作的培训方式。

(2)馆藏资源使用培训

以专题报告形式为主,培训目的:帮助新教师充分了解利用校图书馆各种丰富资源、尤其是对电子资源的便捷利用。

3.学习心得交流

通过集体学习、座谈等学习形式,促进新教职工对彼此认识,加强学习心得、学习经验等交流。

四、考核要求

(一)新教师需全程参加入职培训四个单元的培训教育任务。

(二)根据各个培训单元具体要求,新教师在参与各个单元培训之后,要参加每个单元安排的考试考核。考试成绩综合新教师的到课率、导师评价给出。培训情况纳入个人业务档案。

经过一年的系统培养,对提高幅度不明显,不能很好胜任课堂教学工作的新教师,培养时间要适当延长,直到合格出师

(三)新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并考核合格,学校颁发入职教育合格证书。入职教育合格证书作为新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