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扩大)组织集中学习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高其荣教授、副院长廖良初教授、院长助理刘小华博士及全体党员老师参加了学习。学习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喻义东教授主持。
高其荣院长做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七一”讲话)’”的辅导报告。高其荣院长指出,在“七一”讲话中,习总书记全面回顾了我们党95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走过的光辉历程和所做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明确提出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科学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
高其荣院长指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构成了贯穿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的主题,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勇往直前、接续奋斗的动员令。习总书记八个“不忘初心”,概括起来就是: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二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三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四要统筹“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实现中国梦;五要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全面深化改革;六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七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对外战略;八要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着力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于高校思政课教师来说,就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就是要牢记育人使命,改进教学方法,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一批又一批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廖良初副院长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畅谈了他个人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所做的一些思考。他说,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总共13条,2560多字,分别说明了制定《问责条例》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范围对象重点、问责责任、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机关、问责执行等重大问题。《问责条例》的颁布,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喻义东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结合起来,把它们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七一”讲话、《问责条例》的极端重要性。他说,习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就在于告诫全党,无论我们走多远,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就在于警醒全党,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就在于激励全党,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作为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我们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争做模范,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