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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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思政)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2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思政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思政课程教学工作;能熟练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思政课程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结合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思政课程教学和相关管理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阶段思政课程改革前沿,掌握基础教育阶段思政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培养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课程类型: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17S030504200002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17S050202200002

2

考试

教育原理

17S040101200002

2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17S040102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17S040103200002

2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17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要求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课程与教材分析

17S040114204012

2

考试

教学设计与实施

17S040115304012

2

考试

学科发展前沿专题

17S040116304012

2

考试

教育统计与评价

   17S071401204012

2

考试

教育信息技术应用

17S081201204012

2

考试

(三)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

17S040118204012

2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17S040104204012

2

考试

教育政策与法规

17S030101104012

2

考查

班级管理与学校德育

17S040100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教材哲学基础知识专题

17S010102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教材法律基础知识专题

17S030102204012

2

考查

(四)课程类型:实践教学(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校内实训

17S040109200002

2

考查

一至二

教育见习

17S040110100002

1

考查

一至二

教育实习

17S040111400002

4

考查

教育研习

17S040112100002

1

考查

三至四

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开设学期

现代教育原理

17S040113000002

考试

教育心理学

17S040203000002

考试

凡非师范类考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门教师教育类课程。

六、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七、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年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实践教学的方式、内容、组织管理和保障等具体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须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与基础教育阶段思政课师资的培养目标相一致,且须来源于中小学思政课程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具有应用价值。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查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专题研究论文、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学位论文内容与格式的具体要求遵循《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须进行选题报告。选题报告主要检验论文选题是否真正着眼于中小学思政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应包括选题的专业契合度分析、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等内容。硕士生就学位论文拟选题目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可进行学位论文下一阶段准备工作。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后重新报告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内完成。选题经审查通过后,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开题报告后4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撰写工作。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详细介绍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主要观点等。进行预答辩时,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应基本完成。

预答辩小组成员在阅读学位论文后就学位论文进行提问,指出学位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硕士生根据预答辩小组的建议完善论文并继续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

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五)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了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审等评审环节,方可进行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委员会不得少于三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且至少有二名校外同行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的从事思政课教学的教师。

(六)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综合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作为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和处理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在课程学习结束、选题报告完成后组织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综合考查研究生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状况,具体考核办法和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